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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選:課程退選需至選課系統進行退選,要注意的是退選課程後的總學分數不得低於該學期修課學分數下限。
大學一、二、三年級: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15學分;大學四年級: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上限為25學分,下限為9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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